路人甲:這開車的就不能等會,讓我過去,開這么快干嘛。
電動車主乙:這二貨司機,右拐不讓行人嗎?開這么著急干嘛。
私家車主丙:這些行人不看車,不看紅燈,橫沖直撞,就不能等等。
看到這里有的人也只能呵呵了,真是婆媳吵架,各說各的理。
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,居民出行代步工具也由之前的步行、自行車迅速轉變為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、轎車。電動自行車方便快捷、經濟實用、無噪音尾氣污染、占用車位小,具有其他交通工具無法比擬的優勢,成為現在城市居民首選的代步工具。
近兩年來,電動自行車數量與日俱增,交通事故頻發。電動車雖然作為非機動車輛,但其行駛速度有時已經達到了機動車的速度,卻穿梭于非機動車道。按國家有關規定,電動車時速是不能超過20公里的,現在不少電動車行駛速度都達到40公里,甚至有的大功率電動車時速可以達到60公里,遠遠超出了國家規定的安全行駛標準。電動車由于自身的原因,穩定性比較差,還缺乏必要的保護設施,高速行駛的危害很大,由于電動車高速行駛引發的車禍屢見不鮮。
一個傍晚,我和哥哥開車出去買東西。我們沿著路一直走,走到一個路口,突然一輛電瓶車從右邊方向刷地一下沖出來,還好由于晚上我們車速也比較慢,互相沒有造成傷害,不過大家都還是精神緊繃,非常后怕。
就在15日清早,濟南營市街經十路路口北約150米道路中間斑馬線附近,一名家長騎電動車送孩子上學橫穿馬路時,被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汽車撞飛。母子二人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,10歲男孩最終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…雖說現在我們一直在提倡司機禮讓過路行人,并且對于司機不禮讓行人,行人違章過馬路,都有了相應的處罰措施。但是,仍有不少車輛在過斑馬線路口的時候不減速,也沒有做到提前觀察路口情況,導致悲劇的發生。
面對這些安全隱患,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思想不夠重視,居民缺少安全出行的便利意識,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認識不清,占用機動車道行駛、隨意橫穿馬路、闖紅燈、超速等,其中以速度快最為致命。另機動車不禮讓行人,車速較快,無法在一定車速、車距內避開。
無論多著急都要注意安全,等一等綠燈,再通行,無論多么重要的事情都要走斑馬線,不要強行越道。
禮讓一個人,溫暖一座城,為了我們的安全出行,讓我們共同努力,禮讓他人,創建安全文明城市,在這寒冷冬天給身邊的他(她)帶來溫暖。
(文?海河項目管理公司顧士蘇 編輯 劉俊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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